吳梓寧,《藝術代工─歐巴桑》,行為表演,2002。

延續作品《家庭代工─聖誕彩球》的提問,根據馬克思主義理論,剩餘價值是指剝削自勞動者勞動價值中的利潤,亦即勞動價值和工資之間的差異,是「被資產階級無償佔有的勞動」。但藝術的剩餘價值是否也建立在勞動價值的剝削中呢? 在《藝術代工─歐巴桑》中,作者在群體聯展的佈展期間,張貼「你要臨時工嗎?」的廣告,並在下方留有「藝術代工」作者本人的電話號碼。於佈展期間除了免費幫其他藝術家進行現場裝置佈展或製作作品,勞務內容還包含採購、搬運、調燈、掛畫、清掃場地等。而唯一要求的代價,則是「只要能跟偉大的藝術家和偉大的藝術品合照,就心滿意足了!」這個要求,隨著攝影的紀錄文件展出,也就成為藝術家勞動在「剝削與被剝削」之間的曖昧處,誰幫誰完成了誰的作品,也顯得弔詭。在越趨強調觀念性而非出於作者親手製作的當代藝術生產中,藝術家、藝術家背後的技術團隊、策展人、甚至專業佈展公司之間,也存在著這層難解的權力關係。